陆明书记听从宋琪的建议,取消庆功会,卯着劲把4·11案办成大案。柳眉推着坐在轮椅上的翟大川出去晒太阳,翟大川将心里藏了很久的话说出。他说柳眉还年轻,她应该有自己的生活,他们本来就不应该成为夫妻。何平王力强来到医院,跟翟大川说那十万块的事情。翟大川表示,自己已经说好了要把这笔钱给那个打报警电话的好心人。何平在回去的路上给杨青打电话,让她去物证科取出翟大川的十万块。
巧的是,于超碰到杨青拿出那十万块,注意到钱上面的红色印记。他想起来4·11案,以及米莉的口供,于是让杨青去拿口红作比对。何平和王力强去到武强家中,让他找时间去局里办下手续,武强想起自己过去的一个月,想起自己在看守所里老实的交代,却没有得到何平他们的信任。武强说,这笔钱他要着还有什么用。杨青将化验结果告诉于超,经过比对和化验,百元钞上的印记和那支口红相符。
那一刻,于超开始后悔,他多么想自己一开始的推断是错的。当晚,于超组织对马冬生的抓捕行动,只是没想到,马冬生骑着车带马瑾回家住了一晚。时隔四十多天,马瑾再度回到家,看到那些一只不少的鸽子,马瑾露出开心的笑容,转身拥抱父亲。于超在暗处看得一清二楚,到底还是没有下令实施抓捕。同为人父,他知道马冬生不愿意在女儿的面前被抓捕归案。也是出于保护马瑾的心理,于超没有实施抓捕。
第二天,于超单独约了马冬生在晴河市的分界线标志下见面。那天依旧是一个阴雨天,于超穿着警服,撑着一把黑伞来见马冬生。于超复盘了一遍马冬生作案的全部经过,包括马冬生提前起床做准备的两个小时、在古树巷补胎的事,于超说的一字不差,仿佛就像是全程在盯着马冬生作案一样,可见他对4·11这个案子的了解程度之深。在这个南北分界线,马冬生接受了于超对他的“审判”,同时也承认了自己罪行。
后来马冬生在5月25日主动投案自首,并退回全部赃款共计37万元3千4百元,同时,马冬生向警方交出黑皮本,具有重大立功表现,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。5月26日,企图潜逃境外的陈子韬被抓获,对其涉嫌犯罪行为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。同日,李兵在金鑫典当行被逮捕,后因犯强J罪、故意杀人罪、贩卖毒品罪,数罪并罚,被判处无期徒刑。5月,董耀先在云南边境因持枪拒捕,被警方当场击毙。6月,冯轩和杨大元被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于超因两个大案的成功侦破,荣立一等功,并提拔其为晴河市公安局副局长。宋琪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作出突出贡献,荣立二等功。陶小芳因有重大立功表现,被依法作不起诉处理,她和武强于7月7日,在民政局登记结婚,柳眉陪翟大川继续在医院做康复治疗。10月,陈芳芹陪同儿子于小刚去日本接受骨髓移植手术。
王娟以放弃大部分财产为代价,与徐大明协议离婚,回到了晴河故乡,照顾女儿马瑾的生活起居。马瑾看着墙上的照片想,等自己读完大学本科,父亲应该也就回到她们的身边了。
全剧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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